江苏南京任永建律师网

renyongjian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债权债务 > 正文

“老赖”借债不还 要加倍支付利息

2010-12-08 13:43:59 来源:


“老赖”借债不还 要加倍支付利息

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,明确“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,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,是法院判决生效以后,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。因法律没有明确,长期以来,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对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产生了不同观点。

  针对这一现状,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《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》。明确了“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”,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。此外,对于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,应当根据“并还原则”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大家都在看

男子隐瞒婚史偷拍裸照要挟强暴女

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饶健平 男子婚史被女友发现后,竟以偷拍的女友裸照相要挟要求继续保持男女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