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江苏南京任永建律师网
renyongjian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“老赖”借债不还 要加倍支付利息
2010-12-08 13:43:59 来源:
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研究,明确“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,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,是法院判决生效以后,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。因法律没有明确,长期以来,各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对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产生了不同观点。
针对这一现状,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《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》。明确了“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”,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。此外,对于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,应当根据“并还原则”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- 大家都在看

法制网讯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饶健平 男子婚史被女友发现后,竟以偷拍的女友裸照相要挟要求继续保持男女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